学校公告

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办法

  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办法

  学生宿舍财产是学校财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是评价一个班级的重要依据。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、爱护公物、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,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,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,有效地落实我校财产的管理工作,按照“谁使用谁负责,谁损坏谁赔偿”的原则,特制定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办法。

  一、学生宿舍财产的检查、交接

  1、交接:每年新生入校前,由总务处对学生公寓、宿舍财产进行维修或更新。学生处在学生入住前同总务处办理财产使用交接手续,制作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办法张贴在学生公寓和宿舍内,使学生心中有数。如中途宿舍更换,应先由学生处、宿管员对其宿舍财产进行清查,然后由班主任到宿管员处领取新的财产清查表,对宿舍财产重新登记造册;班级学生毕业离校前,由学生处对所有宿舍财产进行清查,如有缺少、损坏,在办理完相关的赔偿手续后,才能办理学生毕业离校手续。

  2、宿舍财产包括:铁皮柜、床、桌、门、窗、窗帘、电扇、锁、照明灯、开关、地板,以及宿舍楼内的公共财产等。

  3、检查: 每一学期结束,由总务处、学生处、宿管员对全校宿舍内财产进行清查、登记。

  二、学生宿舍财产的日常管理

  1、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,检查督促财产管理办法的落实,并对检查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反映。

  2、班主任负责学生宿舍财产的日常管理工作,应经常深入到本班间宿舍进行巡查,对本班学生宿舍的财产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。对发现损坏财产的不良行为、不良苗头应及时制止,对发现已造成财产损坏的人和事,应及时向学生处报告,做好损坏财产行为登记,并责令其赔偿,赔偿款交学校财务处。班主任没有及时发现和及时报告损坏财产情况,要追究班主任的责任。

  3、全体宿舍成员对本宿舍财产都有使用、保管和损坏赔偿的权利和责任,出现问题,及时报修。属管理不善,人为造成财产损毁,应按价赔偿。要保持宿舍墙面和地面卫生,如墙面有乱写乱画或有地面破坏等痕迹,由使用该宿舍的学生负责维护清理费用。

  4、各宿舍财产不能互相调换,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。各宿舍必须节约用电、用水,做到人离灯熄,关紧水龙头。

  5、对所损坏的财产,均须填写报修单,再由班主任报总务处,由总务处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。对故意损坏财产者,除赔偿外,报学生处给予必要的处罚。

  6、每学期结束,由学校学生处、总务处组成检查小组到各宿舍检查财产管理情况,结合各宿舍报修情况,评估各班财产管理情况。

  7、财产管理情况,作为优秀班级、优秀班主任、星级宿舍评比的重要据。

  三.学生宿舍财产损坏的处理

  1、在检查中发现损坏的财产,由学生处开出书面通知,由管理员及时反映给班主任进行报修。

  2、学生使用财产的自然损坏,应及时报请维修,若人为损坏,应照价赔偿后报请维修,并按学生奖惩办法呈报学生处给予处理。

  3、凡是地面铺有地板胶的宿舍,如有损坏,应按整张地板胶的面积进行赔偿,80元/平方。

  4、同一财产使用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第二次破坏行为,不但要对其在经济上加倍赔偿,并针对其行为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。

  四、学生宿舍财产安全管理

  学生宿舍内人走落锁。上课期间,学生不准无故逗留,如在逗留期间,宿舍楼内发生财物丢失及其他不良现象,将追究逗留人员的责任。

  学生处

  2013年11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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